起诉书显示,该案件原告为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,被告包括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、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、北京汽广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。被告一系微信公众号“京东汽车”、微博“京东汽车”、微信视频号“京东汽车”的运营方;被告二系抖音“京东汽车官方旗舰店”的运营方;被告三系“京东养车”App 的运营方。
途虎养车的起诉案由为不正当竞争。途虎养车方面认为,京东养车在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抖音、京东养车 App 对途虎养车的养车服务价格进行虚假性的描述,带有明显的贬损意味,且传播范围甚广,属于商业诋毁行为。
据有关媒体最新报道,京东养车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,养车市场存在价格虚高、维修过度、标准缺乏、服务参差不齐等诸多影响大家体验的“拦路虎”。京东养车“震虎价”有两层含义,一层是要通过效率和体验的提升,扫开这些“拦路虎”,一层是通过扎实的供应链能力,来降低车主们的养车成本,实现低价养好车的目的,不存在针对某一家企业的情况。京东养车“震虎价”将再升级,联合品牌商家再加码补贴 5 亿元。京东养车要做的,就是“明知山有虎,偏向虎山行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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